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quán)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guī)、國務院和廣東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guī)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jié)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條
2023-01-12 09:10:14已有1465人瀏覽
深圳職業(yè)技術(shù)學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gòu)及職責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類型及計劃公布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報考要求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錄取辦法
第一節(jié) “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規(guī)則
第二節(jié) “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規(guī)則
第三節(jié) 考生錄取結(jié)果查詢及錄取備案
第七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八章 組織保障及時間安排
第九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十章 收費
2023-01-12 09:06:48已有1794人瀏覽
一、指導思想
為保證學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quán)益,根據(jù)《國家職業(yè)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國發(fā)〔2019〕4號)、《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36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
2023-01-12 09:03:58已有1886人瀏覽
一、指導思想
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做好2022年高等職業(yè)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22〕13號)、《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開展2022年退役軍人現(xiàn)代學徒制專項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22〕3號)等文件要求,結(jié)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簡章。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符合2022年廣東省普通高校高考報名條件的退役軍人。
(二
2023-01-12 09:08:24已有1646人瀏覽
深圳職業(yè)技術(shù)學院2020年依據(jù)學考成績招生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發(fā)布日期:2020-01-13 瀏覽: 9320 次備注:①學校招生代碼為11113;
2021-01-06 14:28:06已有2091人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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