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 學院(校)2024年 藝術、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方案
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 學院(校)2024年
藝術、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我校體育、藝術后備人才的培養,規范特長生的招生工作,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3〕49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項目與計劃
我校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計劃總數74人。其中藝術特長生計劃37人,體育特長生計劃37人。具體各項目計劃如下:
類別 | 項目 | 具體小項目及性別要求 | 計劃數 |
藝術特長生 | 音樂 | 聲樂(男女不限) | 2 |
器樂(二胡、笛子、琵琶、薩克斯、男女不限) | 2 | ||
舞蹈 | 舞種不限(男女不限) | 4 | |
美術 | 男女不限 | 29 | |
體育特長生 | 籃球 | 男子籃球
| 9 |
女子籃球 | 7 | ||
足球 | 男子 | 7 | |
田徑 | 項目見《2024年單獨招生特長生考試大綱(體育類)》(男女不限) | 6 | |
武術、跆拳道 | 男女不限 | 4 | |
游泳 | 男女不限 | 2 | |
乒乓球 | 女子 | 2 | |
合 計 | | 74 |
二、報考條件
1.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
2.原則上須獲得縣、市級及以上相關藝術、體育比賽個人比賽前6名,集體比賽前6名的主力隊員;或具備運動員二級證書、參加湖南省2024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藝術(音樂、舞蹈類)取得統考成績240分及以上、藝術(美術類)取得統考成績180分及以上的考生。
3.所獲成績及獎項限于報所對應的專業項目(如獲得音樂類省級統考240分以上的對應報考音樂類特長生,要求小項也對應)。
4.申報體育特長生必須身體健康,無嚴重傷病史。錄取入校后必須參加體育特長隊正常訓練和各級各類比賽,如有陳舊性運動損傷不能參加高強度訓練,須在提交材料時如實告知。
5.藝術(美術類)特長生,建議填報我校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室內藝術設計、產品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
三、報考流程
1.參加全省單招統一報考。
2.報考時間:2024年2月27日-3月5日。
四、資格審查
學生在3月10日20:00前,將蓋章簽字后的專項測試報名表、獲獎證書或運動員證或湖南省2024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截圖等相關證明材料,通過學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線上申報方式,提交至我校招生就業處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取得藝術、體育特長生報考資格,未通過的考生只能報考我校普通類別單招。
五、現場確認
取得特長生報考資格的考生,請于2024年3月17日,在我校專項測試開始前,進行現場確認。確認要求: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2024年單獨招生藝術、體育特長生測試申請表》到專項測試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六、專項測試
1.測試時間及地點。我校藝術體育特長生專項測試安排在2024年3月 17日,具體測試地點為:藝術(音樂、舞蹈類)特長生專項測試安排在東校區文體中心樓演藝廳;藝術(美術類)特長生專項測試安排在西校區尚美樓五樓520畫室;體育特長生專項測試安排在東校區文體中心二樓體育館集合簽到。
2.測試流程及方式。按特長生類別和小項分組測試。
3.各項目的測試內容及要求:見《2024年單獨招生特長生考試大綱(體育類)》、《2024年單獨招生特長生考試大綱(藝術音樂、舞蹈類)》、《2024年單獨招生特長生考試大綱(藝術美術類)》。
七、合格考生名單確定與公示
1.我校將根據實際確定體育特長生專項測試合格標準為270分及以上、藝術(音樂、舞蹈類)特長生專項測試合格標準為270分及以上、藝術(美術類)特長生專項測試合格標準為240分及以上。,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參與后續錄取,未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不能錄取到特長生。
2.取得合格資格考生名單將于3月20日前在我校官方網站予以公布。
八、錄取原則
1.藝術(音樂、舞蹈類)、體育特長生可選擇我校高職單招任意一個招生專業,我校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同一個招生專業錄取藝術體育特長生的人數分別不超過3人。
2.藝術(美術類)特長生僅可選擇我校服飾藝術學院開設高職單招任意一個招生專業,我校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同一個招生專業錄取藝術(美術類)特長生的人數不超過10人。
3.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專項測試成績。文化素質測試總分為300分,專項測試成績總分為300分。
4.錄取辦法:嚴格按照專業小項的計劃數,依據取得合格資格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錄取,某專業小項生源不足時,所剩計劃不用于錄取其他專業小項的學生,轉為錄取普通類單招考生。
5.未被藝術體育特長生錄取的考生,如參加了我校普通類考生的職業技能測試,還可以參加普通類錄取。
九、入校復查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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