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 2024 年單獨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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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
2024 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
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湖南
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湖南省 2024 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
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
2023〕49 號)有關要求,結合
學校單獨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單招)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辦學地點:
學校本部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雙擁中路,河西校區位于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和平路 54 號;主管部門:湘潭市人民
政府(主辦)、湖南省教育廳(業務管理);辦學層次:高
職(專科);湖南省院校代號:4369;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湘潭醫衛職業技術
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單招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
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
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學校辦學歷史溯源于 1915 年美國2
基督教長老會創辦的廣德高級護士職業學校,現開設了臨床
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預防醫學、護理等 22 個專業(方
向),在校學生 14000 余人,在職在編教職工 1017 人,其中
教授、主任醫師等正高職稱 52 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級職
稱教師 270 人,“雙師型”教師 210 余人。學校是湖南省“楚
怡”高水平職業院校和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學校,是湖南省現
代大學制度建設先進高校、湖南省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優秀學
校、湖南省文明校園、湖南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一把手工程”優秀單位、湖南省基層衛生本士化人才培養
基地、湖南省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結業考核唯一考點。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單
招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負
責單招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學校教務處負責單招的考試組
織工作,學校網絡中心負責提供單招考試的網絡技術支持。
第七條
學校紀委負責全程監督檢查單招工作。
第三章
單招報考
第八條 符合我省 2024 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
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均可報考。對于符合報名
條件尚未參加高考報名、且有意愿報考單招的人員,須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22 日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3
定的報名點辦理補報名手續。
第九條 全省單招統一報考和填報志愿時間為2024年2
月 27 日-3 月 5 日,實行網上報考和填報志愿。單招報考設
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選擇 1-2 所院校在指定網上
平臺進行報考。
在此期間,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
合信息平臺(以下簡稱“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網址:
https://ks.hneao.cn)或“瀟湘高考”APP(通過蘋果應用
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小米應用商店或“考生
綜合信息平臺”首頁下載 APP)填報報考志愿信息。請考生
在報考前關注學校網站(
www.xtzy.com)公布的有關信息。
第十條 填報專業要求。考生在填報我校志愿時,可選
擇報考的 1 個-5 個專業,并確定是否選擇專業服從調劑。
第十一條 社會人員身份認定。退役軍人、農民工、下
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分別由戶籍所在縣(市、區)退
役軍人事務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農業農村部門進
行認定;企業在崗人員由相關企業提供在崗證明材料。相關
證明材料由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給我校審核,不能按要求
提供證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屆生或同等學力人
員身份報考,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將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取
消高考報名資格,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1.社會人員考生資格證明材料。所有社會人員考生均須4
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湖南省 2024 年高職單招報名身
份審核(界定)表》,同時分別提供以下材料:退役軍人提
供退出現役證(轉業證);農民工提供職工社保繳費記錄、
勞動用工合同、勞動用工備案信息、用工單位工資發放記錄
等 4 項材料中的一項以上;下崗失業人員提供就業創業證(就
業失業登記證);新型職業農民提供新型職業農民證書;企
業在崗人員須同時提供企業在崗證明、一年以上工資發放流
水、一年以上社保繳納記錄。
2.材料提交時間及方式。考生須在 2024 年 3 月 15 日
17:00 前將符合上述要求的證明材料,通過現場審核方式交
由我校招生就業指導處(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雙擁中路湘潭
醫衛職業技術學院校本部護理樓 105 辦公室)進行確認(聯
系方式:0731-58519123,18607324108,18673269694)。
第四章
單招計劃及專業
第十二條
我校 2024 年單招總計劃數為 2325 人,其中
包含單列計劃的退役軍人 10 人、其他社會人員 20 人、藝術
和體育特長生分別為 10 人。本校 2024 年招生專業(含方向)
共 20 個。分專業單招計劃及學費標準如下表,各專業最終
學費標準以 2024 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
二級學院
專業名稱
計劃數
學費
(元/年)
護理
護理
240
54605
學院
護理(康復護理方向)
120
5460
護理(老年護理方向)
120
5460
護理(口腔護理方向)
100
5460
助產
60
5460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80
5460
臨床
學院
臨床醫學
(衡陽市鄉村醫生本土化人才培養)
120
5460
醫學美容技術
80
5460
口腔醫學技術
80
5460
眼視光技術
90
5460
預防醫學
50
5460
醫技
學院
康復治療技術
150
5460
藥學
185
5460
醫學檢驗技術
170
5460
中藥學
80
5460
醫管
學院
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
120
5460
智能醫療裝備技術
160
5460
醫學影像技術
100
5460
衛生信息管理
50
5460
老年保健與管理
170
5460
總計劃
2325
——注:
1.臨床醫學(衡陽市鄉村醫生本土化人才培養),以縣
市區為單位,需與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簽訂協議,招生對象為
當地戶籍應往屆普通高中考生、醫衛類中職考生,從高分到
低分擇優錄取。
2.我校除助產專業根據行業及用人單位需求限招女生
外,其它專業考生均無男女比例要求;所有專業均要求考生
身體健康,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具體要求按《普通高等
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
學后,學校將組織所有新生進行健康檢查,對身體有疾病、
不適宜就讀相關專業的考生,我校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
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進行專業調整或要求學生退學。
3.學校各專業均開設有校企合作訂單班,學生錄取入校
后,如有需要可申請參加訂單班培養并定向就業。
第十三條 單列計劃及專業說明。根據省教育廳政策規
定,單列計劃納入我校單招總計劃,且均包含在各相關專業
的招生計劃內,未錄滿的計劃自動轉為普通類計劃。
1.退役軍人計劃 10 人,考生可在上表專業范圍內自行
選擇報考。
2.其他社會人員(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
民和企業在崗人員)計劃 20 人,其中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
專業 6 人、智能醫療裝備技術專業 6 人、老年保健與管理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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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 8 人。
3.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 10 人,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 10
人,考生可在上表單招專業范圍內自行選擇報考專業。
第十四條
學校在考試結束后,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
按比例確定各專業不同類別考生的計劃數。學校各專業各類
別計劃確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調整和追加。單招未完成的計
劃轉為統招計劃使用。
第五章
單招考試
第十五條
學校將本著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規定,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
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單招考試的相關工作。
第十六條
參加學校今年單招的考生分為應屆普通高
中畢業考生(具有 2023 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
效成績)、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
中考生)、退役軍人、其他社會人員、藝術體育特長生 5 個
大類。
第十七條
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方式,分類組
織考試。根據考生的類別,考試按以下方式進行。
1.第一類考生: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以學生取得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
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有效成績代替(補考成績不作為
有效成績),3 門合計 300 分。
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采取機試閉卷方式,考試內
容為政治、歷史(中國近現代史)、生物(衛生健康)知識
內容,分值分別按 3:3:4 比例,合計 300 分,考試時間 60
分鐘,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適應性。
2.第二類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
力考生。
文化素質測試由學校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
程標準》及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英語等有關內容進行
命題及考試,語文、數學、英語按 5:3:2 的分值比例,采取
機試閉卷方式,考試時間 60 分鐘,3 門合計 300 分。
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采取機試閉卷方式,考試內
容為政治、歷史(中國近現代史)、生物(衛生健康)知識
內容,分值分別按 3:3:4 比例,合計 300 分,考試時間 60
分鐘,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技能。
3.第三、第四類考生:退役軍人及其他社會人員。退役
軍人、農民工等社會人員考生免予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
測試由學校組織,考試范圍、形式與第一、二類考生相同。
4.第五類考生:藝術體育特長生。文化素質測試根據學
生類別不同,分別采取上述第一類或第二類的方式進行。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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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技能測試成績以藝術、體育專項測試成績代替,專項測試
按照《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 2024 年藝術、體育特長生高
職單招方案》執行。
5.心理測試:所有考生均應通過手機 APP 參加,不計入
考試成績,作為錄取時的參考。
第十八條
考生的綜合成績為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技能
成績。上述第一類、第二類、第五類考生的高職單招綜合成
績(總成績)滿分為 600 分,其中文化素質成績與職業技能
成績占比為 1:1,即分別各占 300 分;第三、第四類考生的
綜合成績滿分為 300 分。
第十九條
我校針對第二類考生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
為機試閉卷方式。
第二十條
我校將按照分類考試的原則,對不同類別考
生的職業技能測試分別進行命題;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
測試的有關說明、考試范圍等,將在我校官網上進行公布。
第二十一條
符合以下免試條件的考生在單招考試前
向學校申請。其中,職業技能特長申請免技能測試的考生,
須在在 2024 年 3 月 15 日 17:00 前,通過現場審核方式,將
相關申請材料交由我校招生就業指導處(湖南省湘潭市雙擁
中路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校本部護理樓 105 辦公室)進行
確 認 ( 聯 系 方 式 : 0731-58519123,18607324108 ,
18673269694)。免試直接錄取的考生不占用單招計劃數,10
使用我校統招計劃,在統招錄取前完成錄取手續辦理,有關
審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規定。
1.免試直接錄取。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中等職業教育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
賽(
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
隊選手可保送至高職院校與獲獎賽事相應的專業就讀,在校
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
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或“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
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等獎(金牌)的,可免試錄取到我校
就讀。
2.職業技能特長生免技能測試。在校學習期間獲“湖南
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二等獎(銀
牌)、三等獎(銅牌)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獲獎賽項對
口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中獲得二等獎(銀牌)的學
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計入綜合成績;獲得三等獎(銅牌)
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的 80%計入綜合成績,也可選
擇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取得測試成績,取兩項成績的較
高分數計入綜合成績。
3.免試考生的錄取專業與其獲獎賽項對應(考生如需跨
專業報考,則不能享受免試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別組織單招考試。
第一志愿考試時間為 2024 年 3 月 16 日-17 日。若第一志愿11
生源不足,未完成單招計劃,我校將組織第二志愿考試,參
考對象為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考生,
時間為 2024 年 4 月 13 日-14 日。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及
地點將在我校官網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條 根據物價部門統一規定,高職單招的報考
費為 80 元/生。報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費繳納時間為 2024
年 3 月 11 日-13 日,繳納方式為 微信公眾號支付 。未在規
定時間內繳費的,不得參加我校單招考試及錄取。繳費成功
的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15 日登錄學校招生網自行打印
準考證。第二志愿考生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時間學校另行公布。
繳費咨詢電話: 0731-58519123 ,打印準考證咨詢電話:
18607324108,18673269694。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流程詳見學
校招生網,網址:http://xtywzyzs.bibibi.net。
第二十四條
我校單招考試在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
參照國家教育考試規定進行組織。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的統籌下,教務、招生等部門共同組織考務工作。具體由招
生就業指導處負責按國考要求制定具體的考試方案;教務處
牽頭組織命題并負責其保密工作,根據報考人數合理安排考
場并組織有序考試;教務處組織相關專家參照湖南省普通高
考評卷及登分工作有關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
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12
第六章
單招錄取
第二十五條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第一類考生)、
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第二類考生)
的類別確定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認定以
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數據為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
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必須按照中職
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的要求參加文化
素質測試及錄取。
第二十六條 單招錄取首先對報考單列計劃的考生(第
三類、第四類、第五類考生)進行錄取,單列計劃只錄取第
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單列計劃則轉為普通類計劃錄
取第一類、第二類考生。
第二十七條 普通類考生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實
際參考的考生人數為基數,按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
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各專業第一類
考生(具有 2023 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
第二類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
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的實際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招
生計劃共 100 人,單列計劃已錄取 5 人,剩余計劃 95 人錄
取第一類、第二類學生,如第一類考生、第二類考生一志愿
實際參考的人數分別為 150、50 人,根據同比例公式計算可
得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計劃數為 71、24 人。第一類考生13
計劃數計算公式:95/(
150+50)×150。各類別各專業計劃
確定后,錄取過程中不再調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條 單招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
的原則進行。各類別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
則進行。各類別按照以下順序進行:
1.退役軍人考生。按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從高分
到低分進行錄取,錄完為止。
2.其他社會人員(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
民和企業在崗人員):按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從高分
到低分進行錄取,錄完為止。
3.藝術體育特長生。依據考生所填報項目按綜合成績從
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具體規則詳見《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
院 2024 年藝術、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方案》。
4.普通類考生。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分
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錄滿為止。如遇生源不
足,則對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
第二十九條 對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據以下排序原則
進行錄取。同分排序規則為: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普通高中
考生(含應、往屆)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的成績順序依次
排列,中職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應、往屆)按文化素質
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的成績依次排列。14
第三十條 為保障生源質量,我校提前確定錄取合格標
準,未合格的不予錄取。合格標準是: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
生文化素質成績≥200 分;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
同等學力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180 分。
第三十一條
我校將通過官網(
www.xtzy.com)發布單
招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需在我校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錄
取確認手續。逾期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處理。
第三十二條 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本年度統一高
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特
殊情況需轉專業的,按有關規定在當年單招專業范圍內申請。
第三十三條 農民工等其他社會人員考生須錄取到指
定專業,不得轉到其他專業。社會人員考生錄取后,高職院
校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擴招后高職教育教學管理工
作的指導意見》(教職成廳函〔
2019〕20 號)及省教育廳有
關文件規定,按照相對集中全日制教學的原則進行管理和培
養。
第三十四條
單招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有剩余專業
計劃,我校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組織第
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生舉行考試。第二志
愿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 單招考試及錄取結束后,學校按照要求及15
時將考試結果及擬錄取考生情況在學校官網公示。
第三十六條 單招期間,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在
學校紀委全程監督檢查下進行單招考試、錄取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學校單招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
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沒有舉辦所謂的考前“輔導班”“培
訓班”,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單招合作。凡是有
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
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三十八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
于在單招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
處理辦法》(教育部令 33 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
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 36 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
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單招工作進行監
督,我校的投訴舉報電話為 0731-58519003 。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
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
校學生工作處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并可根據國家有關規
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四十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
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
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 3 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
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
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
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
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
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通過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和學院官網
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
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單獨招生章程為準。
第四十四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
市岳塘區雙擁中路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
郵政編碼:411100 ;招生咨詢電話:0731-58519123、
58519121;招生咨詢郵箱:595632170@qq.com;招生信息發
布網址:www.xtzy.com;監督投訴電話:0731-58519003。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 2024 年湖南省單招。其
解釋權屬于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
育廳相關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1617
附件 1:
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
2024 年藝術、體育特長生單招考試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我校體育、藝術后備人才的培養,規范特
長生的招生工作,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湖南省 2024
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
2023〕
49 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項目與計劃
我校藝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湖南省
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計劃總數 20 人。其中藝術特長生計
劃 10 人,體育特長生計劃 10 人。具體各項目計劃如下:
類別
項目
具體小項目及性別要求
計劃數
藝術特長生
音樂類
聲樂(男生)
2
聲樂(女生)
2
器樂(男女不限)
1
舞蹈類
舞蹈(男女不限)
5
體育特長生
田徑類
田徑(男女不限)
4
武術
套路(男女不限)
2
啦啦操
啦啦操(男女不限)
3
體育舞蹈
體育舞蹈(男女不限)
1
合 計
2018
二、報考條件
1.符合我省 2024 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
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
2.報考藝術特長生的考生需德、智、體、美、勞全面發
展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參加湖南省 2024 年藝術類專
業省級統考成績在 240 分及以上;(
2)取得本專業藝術水
平考級八級及以上證書;(
3)近三年獲得市級或市級以上
三獨比賽銅獎及以上;(
4)近三年獲得本專業市級及以上
團體比賽一等獎(特等獎、金獎);(
5)近三年獲得本專
業市級及以上個人比賽特、一、二、三等獎(金、銀、銅獎)。
3.報考體育特長生需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無
傷病,年齡不超過 22 周歲(
2002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且具
備以下條件之一:(1)近三年取得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
等級證書;(
2)近三年省級單項比賽前八名、團體比賽前
六名;(
3)近三年市級單項比賽前六名、團體比賽前四名。
4.每個特長生考生限報 1 項特長,所獲成績及獎項限于
報所對應的專業項目。
三、報考流程
1.參加全省單招統一報考。
2.報考時間:2024 年 2 月 27 日-3 月 5 日。
四、資格審查
考生應在 2024 年 3 月 15 日 17:00 前,將證明材料原件19
及復印件通過現場審核的方式,提交至我校招生就業指導處
(湖南省湘潭市雙擁中路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校本部護
理 樓 105 辦 公 室 ) 進 行 確 認 ( 聯 系 方 式 :
0731-58519123,18607324108,18673269694)。學校審核通
過后,方可取得藝術、體育特長生報考資格,未通過的考生
只能報考我校普通類別單招。
五、現場確認
取得特長生報考資格的考生,請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在
我校專項測試開始前,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資格審查
表》進行現場確認。
六、專項測試
1.測試時間及地點。我校藝術體育特長生專項測試安排
在 2024 年 3 月 16 日,測試地點為:藝術特長生專項測試安
排在校本部護理樓 109 室;體育特長生安排在校本部田徑場。
2.測試流程及方式
(
1)藝術特長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和《資格審查表》
參加測試,請提前 10 分鐘到達測試場地簽到并簽訂《錄取
參賽承諾書》,并按簽到順序進行測試,測試結束由考官與
考生同時在成績單簽字確認。
(
2)體育特長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和《資格審查表》
參加測試,請提前 10 分鐘到達測試場地簽到并簽訂《錄取
參賽承諾書》和《個人健康安全承諾書》,并按簽到順序進20
行測試。體育專項測試采用基本身體素質測試與專項技能測
試相結合的方式,測試時先測專項技能,休息 10 分鐘后進
行基本身體素質測試,測試結束由考官與考生同時在成績單
簽字確認。
3.各項目的測試內容及要求如下:
(
1)藝術考生請自備演出服、樂器及其他相關道具(鋼
琴除外,學校提供),具體要求如下:
1)聲樂
①演唱:歌曲 1 首,內容包括:中外民歌、藝術歌曲、
創作歌曲、歌劇詠嘆調、通俗歌曲,戲曲,曲目自選。
②視唱:2 條旋律演唱;
2)器 樂
①演奏曲目 1 首,內容包括:中等以上程度的練習曲或
樂曲,曲目自選。
②視唱練耳:視唱:無升降記號的旋律演唱(簡譜、五
線譜各一條);練耳:聽單音、音程、節奏。
3)舞 蹈
表演自選舞蹈劇目片段,舞蹈種類為:古典舞、民族民
間舞、芭蕾舞、現代舞、爵士舞、當代舞等。
(
2)體育考生請自備道具、運動鞋和運動服等,具體
要求如下:
1)田徑①基本身體素質測試:100 米跑、立定跳遠。
②專項測試:考生需根據報考專項,參加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5000 米,110 米欄(男)、
100 米欄、400 米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
標槍其中 1 個項目的考試。
2)武術
①基本身體素質測試:100 米跑、立定跳遠。
②專項測試:正踢腿、左右仆步掄拍、騰空飛腳、旋風
腳或騰空擺蓮、自選套路。
3)啦啦操
①基本身體素質測試:形態姿態、左右縱劈腿、10 秒快
速俯臥撐、20 秒快速仰臥擊足、兩腿并攏向上跳 10 次。
②專項測試:成套操。
4)體育舞蹈
①基本身體素質測試:形態姿態、軟開度、10 秒快速俯
臥撐、20 秒快速仰臥擊足、控制(面向一點搬前、旁、后腿
并控制)、屈體分腿跳。
②專項測試:考生在拉丁舞、摩登舞的十個舞種(倫巴、
恰恰、牛仔、桑巴、斗牛、華爾茲、維也納華爾茲、探戈、
狐步、快步)中選擇 2 個舞種,分別作為主項舞和副項舞展
示,兩支舞不能相同。
七、合格考生名單確定與公示
211.我校將根據計劃數的 1 倍確定專項測試合格標準,取
得合格資格的考生參與后續錄取,未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不
能錄取到特長生。
2.合格標準及取得合格資格考生名單將于 3 月 19 日在
我校官方網站予以公布。
八、錄取原則
1.藝術體育特長生可選擇我校高職單招招生專業,我校
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2.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專
項測試成績。文化素質測試總分為 300 分,專項測試成績總
分為 300 分。
3.錄取辦法:嚴格按照專業小項的計劃數,依據取得合
格資格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錄取。
藝術特長生:在錄取過程中,如某項目生源不足,剩余
計劃可依以下項目順序及計劃數進行調劑錄取,具體的調劑
項目順序及計劃數為:聲樂男 2 名、聲樂女 1 名、器樂 1 名。
體育特長生:在錄取過程中,如某項目生源不足,剩余
計劃可依以下項目順序及計劃數進行調劑錄取,具體的調劑
項目順序及計劃數為:田徑 3 名、武術 2 名、啦啦操 2 名。
4.未被藝術體育特長生錄取的考生,如參加了我校普通
類考生的職業技能測試,還可以參加普通類錄取。
22九、入校復查
新生入學后 3 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
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
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
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
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
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監督機制
我校紀委對特長生招生考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如發現
我校特長生招生工作存在違紀違規行為,請直接向我校紀委
反映,監督電話:0731-58519003。
十一、聯系方式
我校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考試工作由招生部門牽頭,具
體專項測試由醫學基礎與公共課部、團委等共同組織實施。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體育特長生:劉捷頻,13873249992
藝術特長生:曹 昭,13975274356
招生就業處:廖軍,18607324108;還麗萍,18673269694
十二、其他事項
本方案適用于我校 2024 年藝術、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
其解釋權屬于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
教育廳相關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2324
附件 2:
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 2024 年藝術、體育
特長生單招考試專項測試辦法及評分細則
一、藝術類
每名藝術特長生專項測試總成績為 300 分;每位考生測
試時由 3 名考官獨立打分,以平均分計算考生測試成績;同
時,為保證考試公正透明,避免爭議,測試過程將全程攝像;
藝術特長生專項測試評分細則如下:
(一)聲 樂(
300 分)
1.演唱歌曲 1 首,內容包括中外民歌、藝術歌曲、創作
歌曲、歌劇詠嘆調、通俗歌曲,戲曲,曲目自選。(
270 分)
2.視唱:2 條旋律演唱(
30 分)
說明:(
1)考生背譜演唱;(
2)自備伴奏(
mp3 格式);
(
3)視唱內容由考試方提供,考生現場抽簽決定。
3.評分標準:(
1)良好的音色,舞臺氣質佳(
10%);
(
2)演唱歌曲節奏、音準把握準確,咬字清晰,氣息流暢
(
80%);(
3)歌曲內涵表現準確,情感充沛,感染力強(
10%)。
(二)器 樂(
300 分)
1.西方管弦樂器(銅管樂器、木管樂器、弓弦樂器、打
擊樂器);中國民族管弦樂器(吹管樂器、拉弦樂器、彈撥
樂器、打擊樂器)。25
2.具體考項
(1)演奏曲目一首,內容包括:中等以上程度的練習
曲或樂曲,曲目自選。
(
2)視唱練耳:
視唱:無升降記號的旋律演唱(簡譜、五線譜各一條)
練耳:聽單音、音程、節奏。
說明:現場演奏。樂器自備。
3.評分標準:演奏 240 分,視唱 30 分,練耳 30 分。演
奏評分根據以下幾個方面:(1)有正確的演奏方法、演奏
姿勢和演奏狀態;(
2)樂曲演奏規范、流暢和完整,基本
功扎實,具有正確把握音準、節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
力;(
3)能較好地體現樂曲的內容與風格,具有較強的樂
感和藝術表現力:(
4)作品的難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質量。
(三)舞 蹈(
300 分)
1.表演自選舞蹈劇目片段,舞蹈種類為:古典舞、民族
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爵士舞、當代舞等。說明:(
1)
時間控制在 5 分鐘內;(
2)自備伴奏;(
3)自備演出服裝。
2.評分標準:(
1)具備一定的身體條件(開度、軟度、
彈跳)(
90 分);(
2)表演連貫、完整(
60 分);(
3)
具有一定的節奏感和協調性(
60 分);(
4)舞蹈風格把握
準確,具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
90 分)。
二、體育類26
每名體育特長生專項測試總成績為 300 分,其中基本身
體素質測試 100 分,專項技能測試 200 分;每位考生測試時
由 3 名考官獨立打分,以平均分計算考生測試成績;同時為
保證考試公正透明,避免爭議,測試過程將全程攝像;基本
身體素質測試成績參照體育高考評分標準進行評分,專項技
能測試評分細則如下:
(一)田徑(
300 分)
1.徑賽項目測試采用一次性比賽,記取成績換算成得分。
采用手計時,每道必須由三名計時員記取成績,所計成績的
中間值或相同值為最終成績。
2.田賽遠度項目測試時,每人均有三次試跳或試投機會,
記取最好成績換算成得分。田賽高度項目測試時測試方法同
遠度項目,記取最后跳過高度換算成得分。
3.基本身體素質測試(
100 分):100 米跑、立定跳遠;
4.專項技能測試(
200 分):評分以國家二級運動員標
準為滿分,依次遞減。
(二)武術(
300 分)
1.基本身體素質測試(
100 分):100 米跑、立定跳遠。
2.專項技能測試(
200 分):正踢腿(
20 分)、左右仆
步掄拍(
20 分)、騰空飛腳(
20 分)、旋風腳或騰空擺蓮
(
20 分)、自選套路(120 分)。
自 評價
分值
內容
評分27
選
套
路
好
120
勁力充足,用力順達,力點
準確,手眼身法步及身械配合協
調,節奏分明,風格突出為“好”。
90-120
一般
勁力較充足,用力較順達,
力點較準確,手眼身法步及身械
配合較協調,節奏較分明,風格
較突出為“一般”。
80-119
不好
勁力不充足,用力不順達,
力點不準確,手眼身法步及身械
配合不協調,節奏不分明,風格
不突出為“不好”
0-79
(三)啦啦操(
300 分)
1.基本身體素質測試(
100 分):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
2.專項技能測試(
200 分):形態姿態(
15 分)、軟開
度(
15 分)、10 秒快速俯臥撐(
15 分)、20 秒快速仰臥擊
足(
15 分)、控制(面向一點搬前、旁、后腿并控制)(
15
分)、屈體分腿跳(
15 分)、成套操(
110 分)。
成
套
操
評
分
項目
內容
技術動作表現
(
65 分)
1.動作是否規范、準確,是否符合啦啦操
的基本要求(
25 分)。
2.動作是否完整,是否符合音樂的節奏和
節拍(
15 分)。
3.在動作切換時的協調性,是否能夠流暢
地完成動作的連接(
15 分)。28
4.動作難度,包括高難度的跳躍、拋物線
動作等(10 分)。
音樂表現
(
15 分)
1.動作是否能夠與音樂完美配合,是否能
夠表現出音樂的節奏感。
2.用的音樂是否與表演主題相符合,是否
能夠準確地運用音樂元素。
3.是否能夠跟隨音樂的節奏和節拍進行
動作表演。
整體性評價
(
15 分)
表演力度和能量,包括動作的幅度、舞姿
的飽滿程度等。
創新性
(
15 分)
在動作和編排上是否有新穎創意和變化。
(四)體育舞蹈(
300 分)
1.基本身體素質測試(
100 分):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
2.專項技能測試(
200 分):形態姿態(
15 分)、左右
縱劈腿(15 分)、10 秒快速俯臥撐(15 分)、兩腿并攏向
上跳 10 次(
15 分)、成套舞(
140 分)。
成
套
舞
評
分
項目
內容
基本技術
(
50 分)
動作、姿態、手臂穩定和移動。
音樂的表現
(
50 分)
1.動作是否能夠與音樂完美配合,是否能
夠表現出音樂的節奏感(
30 分)。
2.用的音樂是否與表演主題相符合,是否
能夠準確地運用音樂元素(
10 分)。
3.是否能夠跟隨音樂的節奏和節拍進行動
作表演(
10 分)。
體育舞蹈風格
(
40 分)
表演力度和能量,包括動作的幅度、舞姿
的飽滿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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