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簡介
各中等職業學校:
2017年招生工作即將開始,為加快推進職業教育專業與產業對接,合理確定招生專業和招生規模,依據《吉林省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實施辦法》,市教育局組織各中職學校從即日起開展2017年擬招生專業的申報工作。具體如下:
一、總體安排
請各中職學校務必于2017年1月10日前論證確定2017年擬招生專業及規模,并將相關材料報送市教育局職業與成人教育處。市教育局在匯總材料后,組織專家組對各學校的擬招生專業和規模進行評估,并于2017年1月底之前發文公布,同時報送省教育廳備案。
二、具體要求
1、組織專業調研。請各中職學校根據自身發展定位,結合“6411”產業發展規劃的新要求,結合將來10所中職學校入駐職教園區發展的實際需求,組織相關人員對本地區支撐目標產業的發展現狀、崗位技術升級情況和行業人才需求開展調研,保證招生專業和規模的科學性。
2、積極調整招生專業結構。一是保證主打優勢專業的招生規模。依靠主打優勢專業,面向支撐的目標產業發展需求積極拓展新興招生專業,加快發展特色專業群。鼓勵按專業群制定招生計劃,專業群內招收新生可先在主專業注冊、之后按需求靈活調整。二是原有非優勢主打專業如果入口、出口順暢可以在堅持“小規模特色辦學”的原則下,繼續適度招生。三是連續三年沒有招生的僵尸專業和連續兩年招生在個位數的弱勢專業,如果2017年在社會需求沒有明顯變化和依然缺乏有效招生手段的情況下,應不再繼續招生。
3、以下情況不得申請擬新設招生專業。一是擬新設招生專業不符合學校的發展定位;二是擬新設招生專業為國控專業;三是擬新設專業已經有3所及以上學校在持續招生(縣級職教中心不受該項限制)。
4、相關材料報送。請各學校在2017年1月10日之前將學?!?017年吉林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表》(見附件1)、《2017年停辦專業匯總表》(附件2)和《2017年吉林市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新專業申請表》(附件3)一并報市教育局職業與成人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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