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牡丹區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治工作 實施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工作部署和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根據《菏澤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菏教辦字(2020)2號) 、《菏澤市牡丹區教育和體育局關于進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菏區教體字(2020)4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學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治工作推進實施方案:
一、日常預防控制工作
(一)辦公室結合學生處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呼吸道傳染病的防控知識,教育學生打噴嚏時要主動掩住口鼻,及時洗手,提高防病意識。
(二)搞好學校各類場所環境衛生,加強通風,保持空氣流通。
(三)公共上課場所(如實訓室、機房)要求一批學生消毒一次。
(四)減少不必要的校內各種大型師生集會和大型會議等活動。
(五)開展手部衛生教育,各類場所應配備洗手龍頭及洗手液。
(六)若有老師或學生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癥狀,應戴口罩并及時就醫,避免帶病上課。
(七)總務處要儲備一定數量的醫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和感冒藥品。學生處、教務處專人落實晨午檢制度、因病缺課登記追蹤制度。
(八)建立健全校內有關部門和人員、學校與家長、學校與當地醫療機構及教育主管部門的聯系機制,完善信息收集報送渠道,保證信息暢通。
(九)提前掌握學生假期有無到過疫區,如到過疫區,還沒返校的,請其推遲返校時間。如已返校的,迅速上報有關部門,進行隔離處置。
二、出現發熱、乏力、干咳及胸悶等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時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還須實施:
1、疑似患者應立即戴上口罩就醫。
2、及時報告學校,聯系上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牡丹區教體局。
3、若被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觸者應接受14天隔離醫學觀察。
5、啟動以班級為單位的晨午檢制度。
6、各專業部由專人負責離校學生的家訪聯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狀況。
7、根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要求實行日報和零報告制度,掌握每日出現病癥學生增減情況。
8、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疫情的處理等工作。
9、學校要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對教室、寢室及公共教室如電腦、視聽、圖書館等的消毒與通風。
三、日常清潔及預防性消毒
以清潔為主,預防性消毒為輔,應避免過度消毒,受到污染時隨時進行清潔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劑(有效氯濃度250 mg/L~500 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凈。
(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劑(有效氯濃度250 mg/L~500 mg/L)用拖布濕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凈。
四、加強督導檢查和問責機制
(一)學校成立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各科室、專業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由各分管副校長直接領導督辦。全校學生“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由蔡延忠副校長、張萬勇主任負責。全校教職工“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由袁學軍副校長、楚留勇科長負責。
(二)各部門嚴格執行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不得擅離職守、脫崗、空崗;要保持個人通訊暢通,不得耽擱防控指令的傳達;要嚴格落實疫情信息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嚴禁虛報、瞞報、漏報、遲報、亂報;要嚴格做好信息發布,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對外公布信息審核制度,強化宣傳引導,對制造傳播、散布謠言和小道消息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加強監督問責,對在防控疫情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造成疫情蔓延,致使學生、教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危害的,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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