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高考對口招生工作通知
根據教育部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層次與專業門類
1、對口招生分為本科、高職專科兩個層次,面向全省招生。
2、對口招生按專業門類分為19類,即師范類、種植類、養殖類、機電類、電子電工類、計算機應用類、建筑類、旅游類、醫衛類、財會類、商貿類、文秘類、英語類、服裝類、美術類、音樂類、服飾藝術與表演類、表演類、影視節目制作類(服飾藝術與表演類、表演類、影視節目制作類等3個專業門類從2016年起歸并到其他相關專業門類)。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時間
1、有本省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普通中專(含中師)、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學制兩年以上(含兩年)的全日制應屆、往屆畢業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2、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報名參加對口招生考試,除具備本省戶籍人員報名條件外,還須符合“在我省中等職業學校連續就讀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讀學校學籍”的條件。
3、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以在19個專業門類中任選一類報考。
4、報名時間和辦法等工作事項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規定。所在市州教育局招生考試部門會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部門負責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三、考試科目和辦法
l、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
2、考試實行“3+x”科目設置方案,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專業綜合知識。
語文、數學、英語各科試卷滿分(原始分)120分,其中英 語聽力成績計入總分,英語聽力測試內容、辦法與普通高考相同。專業綜合知識滿分(原始分)390分,四科總分滿分750分。
考試內容以省教育廳《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基本要求和考試大綱》(湘教通〔2013〕474號)為準。
3、報考英語類專業的考生須英語口試合格。
四、志愿填報
1、考生依據省教育考試院匯總公布的對口招生計劃填報志 愿。考生只能在自己報考的專業門類中選擇學校和專業。
2、本科、高職專科志愿分別填在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志愿欄內。
3、填報志愿時間、方式與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相同。
五、錄取
1、對口招生工作應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 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按層次分專業門類全省統一確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招生學校應嚴格按類別錄取,不能跨類調劑錄取。
3、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教育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并獲得一等獎者,可免試推薦到具有對口招生任務的本科院校的相應本科專業學習;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并獲得一、二、三等獎者,可免試推薦到具有對口招生任務的高等職業學校相應專科專業學習。
4、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教育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獲一、二、三等獎者,以及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獲一等獎者,可增加20分投檔;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獲二、三等獎者,分別可增加15分、10分投檔。
5、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享受其它優惠加分(降分)辦法,比照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有關政策執行。
湖南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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